工程爆破威海氣體間隔器如何控制飛石
(1)對于中小型礦山,應當對淺眼爆破提供爆破說明書,包括裝藥數量、裝藥結構、充填長度、起爆方法等。
(2)禁止在下列情況下進行裝藥作業:有墜落或攀爬的危險;進場道路不安全或堵塞;裝藥參數或施工質量不符合中深孔設計要求;工作區域有進水或炮眼溫度異常的危險;危險區域邊緣沒有警告;沒有照明或光線不足。
(3)裝藥處理和爆破人員禁止穿化纖服裝。
(4)霧、雷、黃昏、夜間禁止露天爆炸。
(5)裝藥時,應遵守下列規定:使用木炮棍;裝藥時,嚴禁拋擲、撞擊;裝藥后,嚴禁扒拉、引爆,拆除或拆除爆轟裝藥中的導火索或導爆管等。
(6)明火照明時,明火必須遠離爆破設備,避免爆破裝置著火。
(7)如果發生電爆破,雷管應短路。
(8)充填時,應遵守下列要求:充填后,應保證充填質量,不得有爆破現象;若為淺孔爆破,充填長度一般為鉆孔深度的1/3;嚴禁用石塊和可燃材料充填;堵塞必須非常小心,起爆線不得破壞;禁止阻止填充材料直接接觸負載或撞擊填充材料。
(9)爆破結束后,經充分通風后方可進入爆炸作業。
(10)爆破前,必須確定危險區域的邊界,并設置明顯的標志,在地下爆破的適當通道上設置防護柱,回程車道必須封鎖,懸掛“危險區,禁止通行”標志。
(11)爆破前必須同時發出聲音和視覺信號,使危險區域內的人能聽到和看到;爆破后,只有經檢查確認安全后,才能發出解除警告信號。
(12)爆破人員進入爆破現場后,必須檢查頂板、危巖、支架損傷、盲炮等現象,如發現,及時處理,如不能處理,必須提供危險警告或警示信號。以上是威海氣體間隔器廠家講解的小知識,歡迎大家多多關注我們的網站!